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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召开第十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暨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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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新闻网6月15日电(通讯员 徐笑尘)按照清华大学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6月5日上午,学校第十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在工字厅荷声会议室召开。巡察组全体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央、上级机关和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校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一兵主持会议,并对巡察组做好首轮校内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李一兵指出,开展校内巡察工作是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党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他强调,校内巡察工作要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检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贯穿其中,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通过巡察推动被巡察单位改革,促进被巡察单位发展。他要求,巡察组成员要按照中央、上级机关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牢记使命担当,巡察过程中要探索有效做法、积累经验,为高校开展巡察工作发挥好标杆高校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单际国传达了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解读了《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

第一轮巡察工作第一巡察组组长韩景阳、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再兴及巡察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纪委办公室、监察室部分人员列席了会议。

2018年5月9日,清华大学第十四届党委第三十三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决定成立巡察工作机构。2018年5月14日,第十四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清华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按照巡察方案,本轮巡察工作时间为2018年6月5日至7月1日,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情况,以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及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供稿:纪委 编辑:华山 审核:襄楠

http://news.tsinghua.edu.cn/publish/thunews/10303/2018/20180621103753833220429/20180621103753833220429_.html

(采编 罗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