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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第七轮巡视第三巡视组向哲学学院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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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校党委第七轮巡视第三巡视组组长雷世富向哲学学院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武汉大学监察专员、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万清祥传达了学校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叶中作为联系校领导对哲学学院党委做好巡视整改提出具体意见。哲学学院党委书记卢昌宁作表态发言。哲学学院院长李佃来主持会议。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8日,校党委第七轮巡视第三巡视组对哲学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巡视期间,巡视组召开领导班子见面会和动员大会,听取工作汇报,开展问卷调查,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抽查核实有关情况,走访相关部门单位,并对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3月1日,学校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视报告;4月1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内部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巡视组的报告,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万清祥指出,哲学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能搞文字整改、制度整改。一是整改的导向不能变,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提升学院发展的质量和速度;二是整改的重点不能偏,要聚焦12个问题,特别要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施工建设质量和规范师德师风;三是整改的责任不能虚,班子要分工明确,担起责任。巡视整改的责任主体跟巡视对象高度一致,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哲学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能上送,不能下推,确保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周叶中指出,哲学学院党委领导班子要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做到虚心接受意见、真正接纳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要增强政治能力,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12个问题,深入广泛地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群策群力,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基本思路,还要有具体举措;要压实政治责任,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举措,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雷世富指出,哲学学院党委能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学院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党建质量不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课程思政”改革有力度,国际化办学亮点突出。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有: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把方向、管大局”的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有欠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主责落实不足;纪检监督履职不到位;师德师风教育有短板;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党支部建设偏松偏软;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师生不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卢昌宁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判断清楚,定性准确,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按照巡视组所列问题清单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高度重视,提高巡视整改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以巡促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会上,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巡视组纪律作风后评估和巡视满意度调查。

第三巡视组全体成员,纪委监察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哲学学院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了会议。